一、招生对象
2016年,空军面向普通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青少年航空学校学员,其中南通中学航空实验班面向南通、泰州、盐城、宿迁、连云港、淮安六市招生。男性,年龄14-16周岁(199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二、自荐条件
普通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需符合下列基本自荐条件:
1.身高在163-180厘米之间(未满15周岁162cm以上);体重48公斤以上(未满15周岁46公斤以上);按空军“C”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力1.0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2.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4.学习成绩优秀,中考成绩预计达到当地四星级高中统招录取线,外语限英语,预测高考成绩能够达到一本线。
三、招生安排
1.宣传动员。
2015年9月,南京选拔中心派人进入重点初级中学进行宣传,指导招生办、学校完成报名学生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五查”工作。
2.初选检测。
2015年10月中下旬,由南京选拔中心在各地市设初选站,对“五查”合格学生进行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等体格检查。
3.定选检测。
2016年3-5月份,南京选拔中心协调相关教育招生部门和承办中学对复选合格对象文化、身体、心品等进行综合择优筛选,确定定选对象,由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组织定选对象进行身体、心品检测。公安部门对定选合格对象进行政治考核。
4.择优录取。
2016年7月上旬,各地市中考成绩发布后,空军招飞机构会同相关教育招生部门,依据定选合格对象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对象,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正式录取。
四、政策待遇
1.报考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实行兼报志愿,提前录取,不影响参加正常普通高中录取。
2.在校期间,由空军对航空实验班学生发放被装、伙食补助费和津贴费。
3.毕业参加空军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学生,高考第一志愿必须填报空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对符合招飞条件的学员实行计划单列,根据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折算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4.未被空军航空大学录取但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的学员,报考军队地面院校或普通高校国防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既不符合招飞条件也不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收条件的,按照与学员家长签订的协议,自行报考地方院校。
6.学员在校期间实施全程分流,学生由于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方面原因,不适合在航空实验班继续学习的,可以根据有关协议和规定在第一和第二学年结束时调整到其他班级,不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五、报名方式及初选检测时间
1、报名方式:
凡是符合上述自荐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向所在学校申请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上交学校;也可以登录空军招飞局网站(http://www.kjzfw.mil.cn)自行下载报名表。
2、初选检测时间:
2015年10月中下旬,具体各地市初检时间和地点以当地招办通知为准。
六、咨询方式:
1、热线电话:0513-8512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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