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主持和负责教科处工作;
2.负责教科处计划的制定、实施与总结;
3.负责学校重大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
4.负责研究、制订和论证学校发展规划;
5.负责全校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牵头实施名师培养工程、青蓝工程等工作;
6.负责组织教师培训,做好省教师发展示范校工作以及省市相关研修项目的招标与实施;
7.负责校本课程建设,校本教材、专著出版;
8.负责与教育科研部门、其他学校开展校际间的科研交流与合作;
9.协助做好学校公开教研活动;
10.联系学校学术委员会、青年教师研究会;
11.完成校党委、校长室交办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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